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0,593,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提高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47,729千元,其內容
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30,847千元,係職員32人
 之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1,574千元,係駕駛2人及工
 友2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7,986千元,係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
 金等。
4.其他給與513千元,係休假補助、員工因公
 傷殘死亡慰問金等。
5.加班值班費1,710千元,係加、值班費及不
 休假加班費等。
6.退休離職儲金2,340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
 應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2,759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
 公、勞、健保費等。
47,729,000 47,752,000 -23,000 -0.05%
0100 人事費 47,729,000 47,752,000 -23,000 -0.05%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0,847,000 31,012,000 -165,000 -0.53%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574,000 1,574,000 0 0.00%
0111 獎金 7,986,000 7,986,000 0 0.00%
0121 其他給與 513,000 513,000 0 0.00%
0131 加班值班費 1,710,000 1,568,000 142,000 9.06%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2,340,000 2,340,000 0 0.00%
0151 保險 2,759,000 2,759,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