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0,676,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提高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47,752千元,其內容
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31,012千元,係職員33人
 之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1,574千元,係駕駛3人及工
 友2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7,986千元,係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
 金等。
4.其他給與513千元,係休假補助、員工因公
 傷殘死亡慰問金等。
5.加班值班費1,568千元,係加、值班費及不
 休假加班費等。
6.退休離職儲金2,340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
 應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2,759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
 公、勞、健保費等。
47,752,000 51,116,000 -3,364,000 -6.58%
0100 人事費 47,752,000 51,116,000 -3,364,000 -6.58%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1,012,000 32,371,000 -1,359,000 -4.20%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574,000 2,361,000 -787,000 -33.33%
0111 獎金 7,986,000 8,286,000 -300,000 -3.62%
0121 其他給與 513,000 641,000 -128,000 -19.97%
0131 加班值班費 1,568,000 1,968,000 -400,000 -20.33%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2,340,000 2,541,000 -201,000 -7.91%
0151 保險 2,759,000 2,948,000 -189,000 -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