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4,380,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提高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51,116千元,其內容
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32,371千元,係職員34人
 之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2,361千元,係駕駛3人及工
 友3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8,286千元,係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
 金等。
4.其他給與641千元,係休假補助、員工因公
 傷殘死亡慰問金等。
5.加班值班費1,968千元,係加、值班費及不
 休假加班費等。
6.退休離職儲金2,541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
 應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2,948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
 公、勞、健保費等。
51,116,000 49,254,000 1,862,000 3.78%
0100 人事費 51,116,000 49,254,000 1,862,000 3.78%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2,371,000 31,397,000 974,000 3.10%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361,000 2,361,000 0 0.00%
0111 獎金 8,286,000 8,029,000 257,000 3.20%
0121 其他給與 641,000 609,000 32,000 5.25%
0131 加班值班費 1,968,000 1,568,000 400,000 25.51%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2,541,000 2,467,000 74,000 3.00%
0151 保險 2,948,000 2,823,000 125,000 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