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28,850,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本署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009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4,697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100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
  練等經費。
(2)水電費1,246千元。
(3)通訊費104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
  訊費等。
(4)資訊服務費360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其他業務租金81千元,係影印機租用等
  服務費。
(6)稅捐及規費30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
  料費等。
(7)保險費57千元,係辦公房屋、車輛等之
  保險費。
(8)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0千元,係顧問費及
  講座鐘點費等。
(9)物品742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244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
  50千元。
<3>車輛油料費148千元,係按機車9輛,
  每輛每月耗油料6.25公升,中小型汽
  車7輛,每輛每月耗油料67.5公升,按
  汽油每公升價格23.4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200千元。
(10)一般事務費1,069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160千元,係按員工80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266千元,係按檢
  察官16人,每人每年14,000元,職員1
  2人,每人每年3,500元計列。
<3>法警制服費73千元。
<4>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40千元。
<5>一般行政事務費310千元。
<6>法律座談、檢察官會議等經費25千元
  。
<7>環境清潔及會場佈置等經費195千元。
(11)房屋建築養護費100千元。
(12)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449千元,包括
  :
<1>車輛養護費372千元,係按機車9輛,
  每輛每年1,700元,滿6年以上者7輛,
  每輛每年51,000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77千元,係按職員73
  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3)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63千元。
(14)國內旅費35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特
  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5)特別費121千元,係按首長每月10,100
  元計列。
2.獎補助費312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
 問金,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5,009,000 5,115,000 -106,000 -2.07%
0200 業務費 4,697,000 4,803,000 -106,000 -2.21%
0201 教育訓練費 100,000 100,000 0 0.00%
0202 水電費 1,246,000 1,312,000 -66,000 -5.03%
0203 通訊費 104,000 106,000 -2,000 -1.89%
0215 資訊服務費 360,000 310,000 50,000 16.13%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81,000 74,000 7,000 9.46%
0221 稅捐及規費 30,000 26,000 4,000 15.38%
0231 保險費 57,000 55,000 2,000 3.64%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0,000 60,000 -20,000 -33.33%
0271 物品 742,000 711,000 31,000 4.36%
0279 一般事務費 1,069,000 1,069,000 0 0.0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100,000 100,000 0 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49,000 449,000 0 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63,000 210,000 -47,000 -22.38%
0291 國內旅費 35,000 100,000 -65,000 -65.00%
0299 特別費 121,000 121,000 0 0.00%
0400 獎補助費 312,000 312,000 0 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312,000 312,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