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30,625,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本署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125,510千元,其內
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77,223元,係職員73人之
 薪俸、加給等。(包括停止辦案檢察官1人
 之待遇2,172千元)
2.技工及工友待遇2,716千元,係駕駛4人及工
 友3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22,310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獎
 金及獎章之獎勵金等。(包括停止辦案檢察
 官1人之年終工作獎金272千元)
4.其他給與1,218千元,係休假補助及員工因
 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等。
5.加班值班費7,979千元,係加、值班費及不
 休假加班費等。
6.退休離職儲金7,176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
 應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6,888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
 公、勞、健保費等。
125,510,000
0100 人事費 125,510,000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7,223,000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716,000
0111 獎金 22,310,000
0121 其他給與 1,218,000
0131 加班值班費 7,979,000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7,176,000
0151 保險 6,88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