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最高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6頁
預算機關
最高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5,393,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依法定程序及業務職掌辦理總務、人事、會計、統 計、政風等事務,以及加強資訊、財物、車輛與工友等管 理,上訴案件彙編及辦公廳舍維護。  
預期成果
有效執行內部控制及管理,支援檢察業務之順利進行。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140,003千元,其內容
如下:
1.政務人員待遇3,838千元,係檢察總長1人之薪
 俸及加給。
2.法定編制人員待遇80,769千元,係職員72人之
 薪俸、加給等。〈包括停止辦案檢察官2人之
 待遇4,184千元〉
3.技工及工友待遇2,498千元,係駕駛6人及工友
 3人之工餉、加給等。
4.獎金22,537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獎金
 及獎章之獎勵金等。〈包括停止辦案檢察官2
 人之年終工作獎金523千元〉
5.其他給與1,092千元,係休假補助及員工因公
 傷殘死亡慰問金等。
6.加班費14,471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等。
7.退休離職儲金7,212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
 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8.保險7,586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公
 、勞、健保費等。
140,003,000 137,485,000 2,518,000 1.83%
1000 人事費 140,003,000 137,485,000 2,518,000 1.83%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3,838,000 3,690,000 148,000 4.01%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0,769,000 82,022,000 -1,253,000 -1.53%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498,000 2,498,000 0 0.00%
1030 獎金 22,537,000 22,705,000 -168,000 -0.74%
1035 其他給與 1,092,000 1,314,000 -222,000 -16.89%
1040 加班費 14,471,000 10,667,000 3,804,000 35.66%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7,212,000 7,053,000 159,000 2.25%
1055 保險 7,586,000 7,536,000 50,000 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