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法務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55,784,000 元()
計畫內容
依據施政計畫,處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提高行政效率,輔助法務工作推動。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9預算 | 108預算 | 108差異 | 108比例 |
|---|---|---|---|---|---|---|---|---|---|
| 03 | 研討(考)暨進修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6,920千元,其內容 如下: 1.委辦費2,000千元,包括: (1)因應大法官釋字第775號解釋-刑法累犯 制度修法方向之研究經費640千元。 (2)探討引入穿戴式運動手環協助評估酒駕 緩起訴個案再犯風險:以行車安全確認 系統為例經費700千元。 (3)兩岸罪贓返還及罪贓整筆返還之研究經 費660千元。 2.物品70千元,係辦理研考及進修、訓練業務 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 3.一般事務費4,654千元,包括: (1)辦理進修訓練、業務研討、參訪及座談 等經費255千元。 (2)「法務研究選輯」、「法務行政一年」 等印製費155千元。 (3)業務研究、進修訓練等報告印製費25千 元。 (4)辦理研考、為民服務考核、科技發展、 政策諮詢及行政革新等業務經費487千元 。 (5)辦理綜合性業務宣導及協調、研習等相 關經費258千元。 (6)辦理部外聯繫、考察及新聞發布等相關 經費1,456千元。 (7)辦理立法院各委員會至所屬各機關考察 、聯繫、協調等業務經費500千元,按二 個會期每會期250千元計列。 (8)辦理新聞輿情彙報及多媒體簡介業務等 經費510千元。 (9)辦理矯正業務督導及推展事務等經費1,0 08千元。 4.國內旅費100千元,係視察、督導所屬機關 研考、為民服務及行政革新等業務所需之差 旅費。 5.短程車資96千元。 (以上業務費內含辦理性別平等專案小組相 關業務經費38千元。) |
6,920,000 | 6,576,000 | 344,000 | 5.23% | |||
| 2000 | 業務費 | 6,920,000 | |||||||
| 2039 | 委辦費 | 2,000,000 | |||||||
| 2051 | 物品 | 70,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4,654,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100,000 | |||||||
| 2084 | 短程車資 | 9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