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法務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46,840,000 元()
計畫內容
依據施政計畫,處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提高行政效率,輔助法務工作推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3 研討(考)暨進修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6,576千元,其內容
如下:
1.委辦費1,940千元,包括:
(1)民法第166條之1施行相關問題研究與政
  策建議611千元。
(2)未滿16歲之兒少間合意性交或猥褻行為
  除罪化之利弊研究及國內外法制之比較
  分析728千元。
(3)以巨量資料分析觀點探討受保護管束者
  再犯風險評估工具之研究601千元。
2.物品72千元,係辦理研考及進修、訓練業務
 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
3.一般事務費4,368千元,包括:
(1)辦理進修訓練、業務研討、參訪及座談
  等經費262千元。
(2)「法務研究選輯」、「法務行政一年」
  印製費159千元。
(3)業務研究、進修訓練等報告印製費26千
  元。
(4)辦理研考、為民服務考核、科技發展、
  政策諮詢及行政革新等業務經費500千元
  。
(5)辦理綜合性業務宣導及協調、研習等相
  關經費265千元。
(6)辦理部外聯繫、考察及新聞發布等相關
  經費1,414千元。
(7)辦理立法院各委員會至所屬各機關考察
  、聯繫、協調等業務經費440千元,按二
  個會期每會期220千元計列。
(8)辦理新聞輿情彙報及多媒體簡介業務等
  經費492千元。
(9)辦理矯正業務督導及推展事務等經費810
  千元。
4.國內旅費100千元,係視察、督導所屬機關
 研考、為民服務及行政革新等業務所需之差
 旅費。
5.短程車資96千元。
  (以上業務費內含辦理性別平等專案小組相
 關業務經費38千元。)
6,576,000 6,542,000 34,000 0.52%
0200 業務費 6,576,000 6,542,000 34,000 0.52%
0251 委辦費 1,940,000 1,862,000 78,000 4.19%
0271 物品 72,000 73,000 -1,000 -1.37%
0279 一般事務費 4,368,000 4,411,000 -43,000 -0.97%
0291 國內旅費 100,000 100,000 0 0.00%
0295 短程車資 96,000 96,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