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3頁
預算機關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70,000 元()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05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12千元,均屬業務費,其內
容如下:
1.保險費2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費
 。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千元,係聘請專家學者協
 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導教授出席費。
3.物品52千元,包括:
 (1)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12千元。
 (2)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1千元。
 (3)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25千元。
 (4)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4千元。
 (5)尿液檢驗耗材10千元。
4.一般事務費35千元,係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
 工辦理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
5.給養費12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6.國內旅費7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及
   輔導活動旅費3千元。
 (2)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訪視及調查旅費3
   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1千元。
112,000 112,000 0 0.00%
2000 業務費 112,000 112,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2,000 2,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000 4,000 0 0.00%
2051 物品 52,000 52,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5,000 35,000 0 0.00%
2057 給養費 12,000 12,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7,000 7,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