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3頁
預算機關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70,000 元()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03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81千元,均屬業務費,其內容
如下:
1.通訊費59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4千元。
 (2)郵資費55千元。
2.物品3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3.一般事務費7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4.國內旅費12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執行民
 事事件旅費。
81,000 81,000 0 0.00%
2000 業務費 81,000 81,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59,000 59,000 0 0.00%
2051 物品 3,000 3,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7,000 7,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12,000 12,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