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6頁
預算機關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403,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行政訴訟案件、刑事案件等審理及民事  執行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及加強少年調查、管束與執行  輔導業務。 4.辦理公證及提存等業務,發揮司法功能。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刑事、執行及行政訴訟案件審理時效,維護  與確保民眾權益。 2.預計辦理件數:民事事件290件、刑事案件150件、民事  強制執行550件、行政訴訟事件5件,合計995件。 3.強化少年法庭功能,提高調查及輔導績效,以防治青少  年犯罪。 4.預計辦理少年法庭案件、家事事件50件、少年及家事調  查、保護輔導事件5人。 5.切實依據法令,繼續加強辦理公證業務。 6.妥速辦理提存業務,以落實便民政策。 7.公證事件預計辦理110件;提存事件預計辦理1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7 辦理行政訴訟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4千元,均屬業務費,其內
容如下:
1.通訊費16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7千元。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9千元。
2.物品9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4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5千元。
3.國內旅費9千元,包括:
(1)行政訴訟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5千元。
(2)行政訴訟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1千元。
(3)特約通譯旅費3千元。
34,000 34,000 0 0.00%
2000 業務費 34,000
2009 通訊費 16,000
2051 物品 9,000
2072 國內旅費 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