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403,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行政訴訟案件、刑事案件等審理及民事
執行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及加強少年調查、管束與執行
輔導業務。
4.辦理公證及提存等業務,發揮司法功能。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刑事、執行及行政訴訟案件審理時效,維護
與確保民眾權益。
2.預計辦理件數:民事事件290件、刑事案件150件、民事
強制執行550件、行政訴訟事件5件,合計995件。
3.強化少年法庭功能,提高調查及輔導績效,以防治青少
年犯罪。
4.預計辦理少年法庭案件、家事事件50件、少年及家事調
查、保護輔導事件5人。
5.切實依據法令,繼續加強辦理公證業務。
6.妥速辦理提存業務,以落實便民政策。
7.公證事件預計辦理110件;提存事件預計辦理1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9預算 | 108預算 | 108差異 | 108比例 |
|---|---|---|---|---|---|---|---|---|---|
| 07 | 辦理行政訴訟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4千元,均屬業務費,其內 容如下: 1.通訊費16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7千元。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9千元。 2.物品9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4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5千元。 3.國內旅費9千元,包括: (1)行政訴訟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5千元。 (2)行政訴訟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1千元。 (3)特約通譯旅費3千元。 |
34,000 | 34,000 | 0 | 0.00% | |||
| 2000 | 業務費 | 34,000 | |||||||
| 2009 | 通訊費 | 16,000 | |||||||
| 2051 | 物品 | 9,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