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6頁
預算機關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403,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行政訴訟案件、刑事案件等審理及民事  執行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及加強少年調查、管束與執行  輔導業務。 4.辦理公證及提存等業務,發揮司法功能。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刑事、執行及行政訴訟案件審理時效,維護  與確保民眾權益。 2.預計辦理件數:民事事件290件、刑事案件150件、民事  強制執行550件、行政訴訟事件5件,合計995件。 3.強化少年法庭功能,提高調查及輔導績效,以防治青少  年犯罪。 4.預計辦理少年法庭案件、家事事件50件、少年及家事調  查、保護輔導事件5人。 5.切實依據法令,繼續加強辦理公證業務。 6.妥速辦理提存業務,以落實便民政策。 7.公證事件預計辦理110件;提存事件預計辦理1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6 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7千元,均屬業務費,其內
容如下:
1.通訊費4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1千元。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3千元。
2.物品6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
3.一般事務費4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4.國內旅費13千元,係提存所、公證處人員出
 外辦理提存、公證、認證及宣導等現場確認
 旅費。
27,000 27,000 0 0.00%
2000 業務費 27,000
2009 通訊費 4,000
2051 物品 6,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000
2072 國內旅費 1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