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358,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行政訴訟案件、刑事案件等審理及民事  執行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及加強少年調查、管束與執行  輔導業務。 4.辦理公證及提存等業務,發揮司法功能。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刑事、執行及行政訴訟案件審理時效,維護  與確保民眾權益。 2.預計辦理件數:民事事件290件、刑事案件110件、民事  強制執行600件、行政訴訟事件5件,合計1,005件。 3.強化少年法庭功能,提高調查及輔導績效,以防治青少  年犯罪。 4.預計辦理少年法庭案件、家事事件55件、少年及家事調  查、保護輔導事件3人。 5.切實依據法令,繼續加強辦理公證業務。 6.妥速辦理提存業務,以落實便民政策。 7.公證事件預計辦理105件;提存事件預計辦理12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2 辦理刑事案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94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473千元,包括:
(1)通訊費12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6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6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1千元,包括:
<1>義務辯護律師酬金36千元。
<2>刑事案件鑑定費25千元。
(3)物品45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5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30千元。
(4)一般事務費223千元,包括:
<1>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210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2千元。
<3>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
  誤餐費1千元。
(5)國內旅費132千元,包括:
<1>刑事案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18
  千元。
<2>刑事案件證人、鑑定人旅費60千元。
<3>刑事案件法警押解及拘提人犯旅費15
  千元。
<4>赴馬祖審理刑事案件旅費39千元。
2.設備及投資21千元,係零星設備購置經費。
494,000 301,000 193,000 64.12%
0200 業務費 473,000 266,000 207,000 77.82%
0203 通訊費 12,000 15,000 -3,000 -2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1,000 61,000 0 0.00%
0271 物品 45,000 58,000 -13,000 -22.41%
0279 一般事務費 223,000
0291 國內旅費 132,000 132,000 0 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21,000 35,000 -14,000 -4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21,000 35,000 -14,000 -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