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569,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民事執行、少年及家事事件
審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公證及提存、行
政訴訟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行政、刑事及執行案件審理時效,維護與確
保民眾權益。
2.強化少年法庭案件(含少年輔佐)、家事事件,提高觀護
及輔導績效,以防制青少年犯罪。
3.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4.預計辦結民事事件2,700件、刑事案件700件、民事強制
執行4,000件、行政訴訟事件20件、少年法庭案件150件
、家事事件150件、少年及家事調查保護輔導事件100人
、公證事件145件、提存事件45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9預算 | 108預算 | 108差異 | 108比例 |
|---|---|---|---|---|---|---|---|---|---|
| 05 | 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972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保險費5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 費。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8千元,係聘請專家學者 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導教授出席費。 3.物品305千元,包括: (1)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71千元。 (2)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1千元。 (3)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180千元。 (4)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18千元 。 (5)採驗人犯尿液用耗材35千元。 4.一般事務費37千元,係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 志工辦理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 助。 5.給養費511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6.國內旅費66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42千元。 (2)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及家事調查官 訪視及調查旅費20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4千元。 |
972,000 | 972,000 | 0 | 0.00% | |||
| 2000 | 業務費 | 972,000 | |||||||
| 2027 | 保險費 | 5,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48,000 | |||||||
| 2051 | 物品 | 305,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37,000 | |||||||
| 2057 | 給養費 | 511,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6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