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569,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民事執行、少年及家事事件
審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公證及提存、行
政訴訟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行政、刑事及執行案件審理時效,維護與確
保民眾權益。
2.強化少年法庭案件(含少年輔佐)、家事事件,提高觀護
及輔導績效,以防制青少年犯罪。
3.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4.預計辦結民事事件2,700件、刑事案件700件、民事強制
執行4,000件、行政訴訟事件20件、少年法庭案件150件
、家事事件150件、少年及家事調查保護輔導事件100人
、公證事件145件、提存事件45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9預算 | 108預算 | 108差異 | 108比例 |
|---|---|---|---|---|---|---|---|---|---|
| 03 |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41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423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13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410千元。 2.物品12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 3.一般事務費26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4.國內旅費180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執 行民事事件旅費。 |
641,000 | 641,000 | 0 | 0.00% | |||
| 2000 | 業務費 | 641,000 | |||||||
| 2009 | 通訊費 | 423,000 | |||||||
| 2051 | 物品 | 12,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26,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18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