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335,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民事執行、少年及家事事件  審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公證及提存、行  政訴訟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行政、刑事及執行案件審理時效,維護與確  保民眾權益。 2.強化少年法庭案件(含少年輔佐)、家事事件,提高觀護  及輔導績效,以防制青少年犯罪。 3.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4.預計辦結民事事件2,300件、刑事案件700件、民事強制  執行2,600件、行政訴訟事件20件、少年法庭案件150件  、家事事件150件、少年及家事調查保護輔導事件100人  、公證事件140件、提存事件5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06 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7千元,均屬業務費,其內
容如下:
1.通訊費9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2千元。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7千元。
2.物品28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所需文具用品、紙張費20千元
  。
(2)資料書表印製費8千元。
3.國內旅費10千元,係提存所、公證處人員出
 外辦理提存、公證、認證及宣導等現場確認
 旅費。
47,000
0200 業務費 47,000
0203 通訊費 9,000
0271 物品 28,000
0291 國內旅費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