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335,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民事執行、少年及家事事件
審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公證及提存、行
政訴訟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行政、刑事及執行案件審理時效,維護與確
保民眾權益。
2.強化少年法庭案件(含少年輔佐)、家事事件,提高觀護
及輔導績效,以防制青少年犯罪。
3.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4.預計辦結民事事件2,300件、刑事案件700件、民事強制
執行2,600件、行政訴訟事件20件、少年法庭案件150件
、家事事件150件、少年及家事調查保護輔導事件100人
、公證事件140件、提存事件5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7預算 |
|---|---|---|---|---|---|---|
| 06 | 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7千元,均屬業務費,其內 容如下: 1.通訊費9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2千元。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7千元。 2.物品28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所需文具用品、紙張費20千元 。 (2)資料書表印製費8千元。 3.國內旅費10千元,係提存所、公證處人員出 外辦理提存、公證、認證及宣導等現場確認 旅費。 |
47,000 | |||
| 0200 | 業務費 | 47,000 | ||||
| 0203 | 通訊費 | 9,000 | ||||
| 0271 | 物品 | 28,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