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0-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4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69,017,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業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109預算 109差異 109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3,067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417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239千元。
(2)郵資費178千元。
3.資訊服務費1,891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5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14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115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99千元。
6.物品2,659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86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2,473千元。
7.一般事務費4,879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193千
  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266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73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2,871千元。
(5)各類書表等印製費335千元。
(6)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000千元
  。
(7)辦理司法風紀宣導經費56千元。
(8)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宣導經費71千元。
(9)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1
  4千元。
8.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495千元,包括:
(1)電氣設施養護費2,428千元。
(2)採驗尿液設備養護費37千元。
(3)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30千
  元。
9.國內旅費457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440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7千元。
13,067,000 12,995,000 72,000 0.55%
2000 業務費 13,067,000 12,995,000 72,000 0.55%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417,000 417,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891,000 1,866,000 25,000 1.34%
2027 保險費 5,000 5,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14,000 214,000 0 0.00%
2051 物品 2,659,000 2,659,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879,000 4,701,000 178,000 3.79%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495,000 2,626,000 -131,000 -4.99%
2072 國內旅費 457,000 457,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