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3,007,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審判等業務。 2.辦理刑事案件審判等業務。 3.辦理民事調解及執行業務。 4.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業務。 5.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 6.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7.辦理行政訴訟及交通裁決事件等業務。
預期成果
1.仲裁民事糾紛,以達成民事案件上訴維持率、結案速度  。 2.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重大刑案之辦理,以提高刑事案  件維持率及辦案速度 3.妥慎處理民事執行事件兼顧債權債務雙方之權益。 4.加強處理家事事件促進家庭和諧並保障被害人之人身安  全。 5.對觸法及有觸法之虞之兒童、少年裁處適當之處遇,加  強兒童及少年個案之調查及各項輔導業務,以健全兒童  少年之成長、矯治其性格並避免再犯。 6.妥適辦理行政訴訟業務兼顧救濟程序簡便及保障當事人  權益。 7.預計辦結件(人)數:   (1)民事事件業務11,000件。   (2)刑事案件業務7,000件。   (3)民事執行業務17,000件。   (4)少年事件業務1,050件。   (5)家事事件業務2,700件。   (6)家事事件調查業務200件。   (7)少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900人。   (8)公證業務1,800件。   (9)提存業務300件。   (10)行政訴訟業務14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05 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058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
 培訓經費。
2.通訊費517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52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465千元。
3.保險費11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
 費。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千元,係聘請專家學者
 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導教授出席費。
5.物品250千元,包括:
(1)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
  務所需文具用品、紙張費10千元。
(2)各項書表印製費9千元。
(3)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在職訓練費80千元
  。
(4)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10千元。
(5)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57千
  元。
(6)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80千元。
(7)辦理採驗人犯尿液業務經費4千元。
6.一般事務費33千元,係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
 志工辦理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
 助。
7.給養費4,599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處分
 或治療等經費。
8.國內旅費633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23千元。
(2)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及家事調查官
  訪視及調查旅費610千元。
6,058,000
0200 業務費 6,058,000
0201 教育訓練費 5,000
0203 通訊費 517,000
0231 保險費 11,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00
0271 物品 250,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33,000
0280 給養費 4,599,000
0291 國內旅費 63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