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5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38,791,000 元()
計畫內容
1.提高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辦案維持率及速度。 2.加強事實審法院認定事實功能。 3.清理並防止民事遲延案件。 4.加強重大刑案之辦理。 5.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6.啟用國民法官法庭及相關設施。
預期成果
1.妥適仲裁及審理民事糾紛。 2.加強民刑事、行政訴訟、調解及強制執行功能。 3.落實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之進行,賡續公認證及提  存業務便民政策。 4.積極推動國民法官新制,提升國民司法信賴與認同。 5.本計畫預計辦理民事事件83,500件,刑事案件39,500件  ,民事執行事件146,000件,行政訴訟事件1,200件,公  認證業務3,500件,提存業務3,500件,合計277,200件  。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3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0,549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14,879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56千元。
(2)郵資費14,823千元。
2.委辦費1,814千元,係辦理民事執行業務委
 外拍賣變賣代辦經費。
3.物品20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
4.一般事務費75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5.國內旅費3,761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
 執行民事事件旅費。
20,549,000 20,628,000 -79,000 -0.38%
2000 業務費 20,549,000 20,628,000 -79,000 -0.38%
2009 通訊費 14,879,000 14,879,000 0 0.00%
2039 委辦費 1,814,000 1,893,000 -79,000 -4.17%
2051 物品 20,000 20,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75,000 75,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3,761,000 3,761,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