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9頁
預算機關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34,095,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7,009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費
   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及
   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313千元,係電話等通信費。
3.資訊服務費1,579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關
 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8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臨時人員酬金336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辦
 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29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課
   鐘點費131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全
   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98千元。
7.物品3,051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072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1,815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164千元。
8.一般事務費6,699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403千元
   。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方
   案等經費616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192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3,590千元。
 (5)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1,230千元。
 (6)各類書表等印製費83千元。
 (7)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務
   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320千元。
 (8)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66千元。
 (9)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120千元。
 (10)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聯
    繫、新聞發布等經費8千元。
 (11)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36千元。
 (12)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35
    千元。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4,554千元,係電氣設
 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0.國內旅費190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161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29千元。
17,009,000 16,357,000 652,000 3.99%
2000 業務費 17,009,000 16,357,000 652,000 3.99%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313,000 313,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579,000 1,702,000 -123,000 -7.23%
2027 保險費 8,000 8,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336,000 336,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29,000 229,000 0 0.00%
2051 物品 3,051,000 3,022,000 29,000 0.96%
2054 一般事務費 6,699,000 6,103,000 596,000 9.77%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554,000 4,404,000 150,000 3.41%
2072 國內旅費 190,000 19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