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0頁
預算機關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05,776,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6,357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313千元,係電話等通信費。
3.資訊服務費1,702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8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臨時人員酬金336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29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131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98千元。
7.物品3,022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072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1,786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164千元。
8.一般事務費6,103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403千
  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616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192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3,590千元。
(5)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634千元。
(6)各類書表等印製費83千元。
(7)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320千元。
(8)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66千元。
(9)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120千元。
(10)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
  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8千元。
(11)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36千元
  。
(12)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35千元。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4,404千元,包括:
(1)電氣設施等養護費4,299千元。
(2)採驗尿液設備養護費10千元。
(3)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95千
  元。
10.國內旅費190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161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29千元。
16,357,000 18,182,000 -1,825,000 -10.04%
2000 業務費 16,357,000 18,021,000 -1,664,000 -9.23%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313,000 313,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702,000 1,635,000 67,000 4.10%
2027 保險費 8,000 8,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336,000 336,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29,000 229,000 0 0.00%
2051 物品 3,022,000 3,022,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6,103,000 4,679,000 1,424,000 30.43%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404,000 4,404,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190,000 219,000 -29,000 -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