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6頁
預算機關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0,903,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第一審民事、刑事審判事項及簡易訴訟程序等案件  。 2.辦理少年案件審理、家事調查及少年保護輔導管束等業  務。 3.辦理加強公證及提存事件處理。 4.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提高辦案維持率及結案速度,預計辦理案件數: 1.民事事件業務32,000件。 2.刑事案件業務14,000件。 3.民事執行業務46,000件。 4.少年事件業務1,200件。 5.家事事件業務5,000件。 6.家事事件調查業務60件。 7.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500人。 8.公證業務1,500件。 9.提存業務8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05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667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4,601千元,包括:
 (1)通訊費75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50千元。
   <2>郵資費25千元。
 (2)保險費26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
   險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54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
     導教授出席費38千元。
   <2>辦理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鐘點
     費101千元。
   <3>舉辦團體及輔導活動授課鐘點費77千元
     。
   <4>少年事件鑑定費238千元。
 (4)物品508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30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100千元。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87千元。
   <4>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40千
     元。
   <5>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244千元。
   <6>採驗業務訓練經費7千元。
 (5)一般事務費100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
     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66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34千元。
 (6)給養費1,916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
 (7)國內旅費332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5千元。
   <2>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訪視及調查旅
     費322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5千元。
 (8)少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試辦計畫等經費1,1
   90千元,包括通訊費36千元、按日按件計
   資酬金360千元、物品60千元、一般事務費
   626千元及國內旅費108千元。
2.設備及投資66千元,係筆記型電腦等資訊設備
 。
4,667,000 3,411,000 1,256,000 36.82%
2000 業務費 4,601,000 3,411,000 1,190,000 34.89%
2009 通訊費 111,000 75,000 36,000 48.00%
2027 保險費 26,000 26,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14,000 454,000 360,000 79.30%
2051 物品 568,000 508,000 60,000 11.81%
2054 一般事務費 726,000 100,000 626,000 626.00%
2057 給養費 1,916,000 1,916,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440,000 332,000 108,000 32.53%
3000 設備及投資 66,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6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