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6頁
預算機關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5,457,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第一審民事、刑事審判事項、行政及簡易訴訟程序  等案件。 2.辦理少年案件審理、家事調查及少年保護輔導管束等業  務。 3.辦理加強公證及提存事件處理。 4.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提高辦案維持率及結案速度,預計辦理案件數: 1.民事事件業務32,000件。 2.刑事案件業務14,000件。 3.民事執行業務46,000件。 4.行政訴訟業務400件。 5.少年事件業務1,200件。 6.家事事件業務5,000件。 7.家事事件調查業務60件。 8.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500人。 9.公證業務1,500件。 10.提存業務8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3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5,424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9,488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357千元。
(2)郵資費9,131千元。
2.委辦費3,446千元,係辦理民事執行業務委
 外拍賣變賣代辦經費,包括:
(1)107至110年度委外案件,計畫總經費13,
  043千元,分7年編列,本年度編列第5年
  經費2,942千元。
(2)111至114年度委外案件,計畫總經費13,
  043千元,分7年編列,本年度編列第1年
  經費504千元。
3.物品292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
 費。
4.一般事務費120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
5.國內旅費2,078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
 執行民事事件旅費。
15,424,000 15,701,000 -277,000 -1.76%
2000 業務費 15,424,000 15,701,000 -277,000 -1.76%
2009 通訊費 9,488,000 9,488,000 0 0.00%
2039 委辦費 3,446,000 3,254,000 192,000 5.90%
2051 物品 292,000 292,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20,000 107,000 13,000 12.15%
2072 國內旅費 2,078,000 2,560,000 -482,000 -1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