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7頁
預算機關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07,251,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7,443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6,071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
  等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
  宿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1,264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1,214
  千元。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50千元。
(3)資訊服務費3,347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
  相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8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
(5)臨時人員酬金456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
  助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80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
  授課鐘點費63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
  安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217千元。
(7)物品4,843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165千元
  。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
  音、錄影等耗材費3,379千元。
<3>舉辦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所需
  經費35千元。
<4>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264千元。
(8)一般事務費9,701千元,包括:
<1>因應審判業務所需法袍製作費,法警
  、庭務員制服費497千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784千元。
<3>院檢共同使用大型贓證物庫分攤經費2
  27千元。
<4>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238千元
  。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3,962千元。
<6>植栽維護費189千元。
<7>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
  遞、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1,470千
  元。
<8>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140千元。
<9>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
  事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832千
  元。
<10>辦理司法風紀宣導經費91千元。
<11>辦理與民有約宣導、院外聯繫及新聞
  發布等經費227千元。
<12>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宣導經費44千元
  。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792千元,係電
  氣設施養護費。
(10)國內旅費330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310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20千元。
2.設備及投資1,372千元,係零星設備購置費
 。
27,443,000 23,241,000 4,202,000 18.08%
2000 業務費 26,071,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2009 通訊費 1,264,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3,347,000
2027 保險費 8,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456,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80,000
2051 物品 4,843,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9,701,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792,000
2072 國內旅費 330,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372,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1,37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