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90,243,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3,241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3,181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
  等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
  宿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1,415千元,包括:
<1>數據通訊月租費151千元。
<2>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1,214
  千元。
<3>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50千元。
(3)資訊服務費2,129千元,係電腦設備養護
  費。
(4)保險費8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
(5)臨時人員酬金456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
  助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80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
  授課鐘點費63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
  安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217千元。
(7)物品4,868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165千元
  。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
  音、錄影等耗材費3,379千元。
<3>舉辦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所需
  經費35千元。
<4>辦理司法替代役所需經費25千元。
<5>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264千元。
(8)一般事務費8,018千元,包括:
<1>因應審判業務所需法袍製作費,法警
  、庭務員制服費497千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798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238千元
  。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3,962千元。
<5>植栽維護費189千元。
<6>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140千元。
<7>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
  事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832千
  元。
<8>辦理司法風紀宣導經費91千元。
<9>辦理與民有約宣導經費227千元。
<10>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宣導經費44千元
  。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627千元,係電
  氣設施養護費。
(10)國內旅費330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310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20千元。
2.設備及投資60千元,係零星設備購置費。
23,241,000 23,008,000 233,000 1.01%
0200 業務費 23,181,000 23,008,000 173,000 0.75%
0201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0203 通訊費 1,415,000 1,233,000 182,000 14.76%
0215 資訊服務費 2,129,000 2,129,000 0 0.00%
0231 保險費 8,000 8,000 0 0.0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456,000 456,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80,000 280,000 0 0.00%
0271 物品 4,868,000 7,297,000 -2,429,000 -33.29%
0279 一般事務費 8,018,000 5,014,000 3,004,000 59.91%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627,000 6,236,000 -609,000 -9.77%
0291 國內旅費 330,000 305,000 25,000 8.20%
0300 設備及投資 60,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