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0-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2頁
預算機關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4,416,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民事執行及行政訴訟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家事事件業務。 4.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5.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6.汰購資訊機房滅火系統及影印機等設備。
預期成果
本年度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17,500件、刑事案件業務9, 300件、民事強制執行業務31,000件、家事事件業務3,490 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72件、少年事件業務980件、少年 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720人、公證業務1,650件、提 存業務680件及行政訴訟業務3,3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109預算 109差異 109比例
04 辦理家事事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242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155千元,係郵資費。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80千元,係調解報酬。
3.物品15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
4.一般事務費52千元,包括:
(1)各類書表等印製費42千元。
(2)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
  餐費10千元。
5.國內旅費540千元,包括:
(1)家事事件訪視及調查旅費280千元。
(2)調解委員旅費260千元。
1,242,000 1,075,000 167,000 15.53%
2000 業務費 1,242,000 1,075,000 167,000 15.53%
2009 通訊費 155,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80,000 495,000 -15,000 -3.03%
2051 物品 15,000 30,000 -15,000 -5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52,000 10,000 42,000 420.00%
2072 國內旅費 540,000 54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