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6頁
預算機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9,538,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審判等業務。 2.辦理刑事案件審判等業務。 3.辦理民事執行等業務。 4.辦理家事事件審理及調查等業務。 5.辦理少年事件審理、調查及保護輔導等業務。 6.辦理公證及提存等業務。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事件維持率及結案速度。 2.提高刑事案件維持率及辦案速度。 3.妥適處理民事執行事件,兼顧債權債務雙方權益。 4.加強處理家事事件,促進家庭和諧保障被害人安全。 5.對觸法及有觸法之虞之兒童或少年裁處適當之處遇並施  予高度輔導。 6.依法辦理公證業務提升服務品質。 7.依法辦理提存業務以期法制化。 8.預計辦理件(人)數:   (1)民事事件業務113,000件。   (2)刑事案件業務45,600件。   (3)民事執行業務232,350件。   (4)家事事件業務21,450件。   (5)家事事件調查業務150件。   (6)少年事件業務4,750件。   (7)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4,500人。   (8)公證業務7,400件。   (9)提存業務5,6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05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7,727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6,686千元,包括: 
 (1)通訊費359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39千元。
   <2>郵資費320千元。
 (2)保險費22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
   險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91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
     導教授出席費22千元。
   <2>辦理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鐘點
     費20千元。
   <3>舉辦團體及輔導活動授課鐘點費105千元
     。
   <4>少年事件鑑定費444千元。
 (4)物品385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7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20千元。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50千元。
   <4>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50千
     元。
   <5>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230千元。
   <6>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10千元
     。
   <7>尿液檢驗耗材10千元。
   <8>採驗業務訓練經費8千元。
 (5)一般事務費657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
     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277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0千元。
   <3>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370千元。
 (6)給養費1,165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
 (7)國內旅費541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20千元。
   <2>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訪視及調查旅
     費452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49千元。
   <4>少年事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20千
     元。
 (8)少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試辦計畫等經費2,9
   66千元,包括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5千元、
   物品220千元、一般事務費2,641千元及國
   內旅費70千元。
2.設備及投資1,041千元,係購置會議簡報室投
 影機系統、數位式多功能複合機等雜項設備費
 。
7,727,000 3,045,000 4,682,000 153.76%
2000 業務費 6,686,000 3,045,000 3,641,000 119.57%
2009 通訊費 359,000 359,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22,000 22,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26,000 591,000 35,000 5.92%
2051 物品 605,000 385,000 220,000 57.14%
2054 一般事務費 3,298,000 647,000 2,651,000 409.74%
2057 給養費 1,165,000 500,000 665,000 133.00%
2072 國內旅費 611,000 541,000 70,000 12.94%
3000 設備及投資 1,041,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1,0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