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0-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2頁
預算機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9,149,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民、刑事及行政訴訟辦案維持率及辦案速度。二 、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重大刑案之辦理。三、辦理國家 賠償事件及勞工事件。四、清理並防止遲延案件。五、辦 理民事強制執行業務。六、有效防制竊盜、贓物犯罪及保 護智慧財產權等犯罪。七、加強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 。八、加強民事調解、和解。九、辦理家事事件業務。十 、辦理家事事件調查業務。十一、辦理少年事件業務。十 二、辦理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十三、加強公 證內容適法之審核,提昇公證文書品質。十四、辦理清償 提存及擔保提存事件。十五、辦理行政訴訟簡易訴訟程序 事件。十六、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一、仲裁民事糾紛,以達成民事事件上訴維持率、結案速 度。二、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重大刑案之辦理,以提高 刑事案件維持率及辦案速度。三、加強清理遲延及視為不 遲延案件,預期每月結案件數超過總數95%。四、加強民 事調解、和解,協助當事人平和解決紛爭,以疏減訟源。 五、加強再犯少年之輔導個案調查及假日生活輔導工作。 六、對失學、失業有犯罪習慣之少年或兒童施予高度輔導 。七、選任合適程序監理人以守護兒童、少年或身心障礙 等弱勢族群的權益。八、妥速辦理公證事件,力求便民, 並切實依據法令加強審核。九、受理提存事件,在法定期 限內辦理完畢。十、行政訴訟庭成立得兼顧救濟程序簡便 及保障當事人權益。十一、預計辦理件(人)數:民事事件 業務107,355件,刑事案件業務52,000件,民事強制執行1 51,310件,家事事件業務17,500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18 0件,少年事件業務4,900件,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 業務3,200人,公證業務9,000件,提存業務5,500件,行 政訴訟業務1,0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109預算 109差異 109比例
05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769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375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55千元。
(2)郵資費320千元。
2.保險費22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
 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792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
  導教授出席費22千元。
(2)辦理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鐘點
  費68千元。
(3)舉辦團體及輔導活動授課鐘點費105千元
  。
(4)少年事件鑑定費597千元。
4.物品741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35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55千元。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175千元。
(4)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129千
  元。
(5)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230千元。
(6)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79千元
  。
(7)尿液檢驗耗材30千元。
(8)採驗業務訓練經費8千元。
5.一般事務費924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
  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513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69千元。
(3)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342千元。
6.給養費1,916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
7.國內旅費999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100千元。
(2)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訪視及調查旅
  費700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49千元。
(4)少年事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150千
  元。
5,769,000 6,541,000 -772,000 -11.80%
2000 業務費 5,769,000 6,541,000 -772,000 -11.80%
2009 通訊費 375,000 665,000 -290,000 -43.61%
2027 保險費 22,000 22,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92,000 545,000 247,000 45.32%
2051 物品 741,000 781,000 -40,000 -5.12%
2054 一般事務費 924,000 679,000 245,000 36.08%
2057 給養費 1,916,000 2,300,000 -384,000 -16.70%
2072 國內旅費 999,000 1,549,000 -550,000 -3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