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6,354,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民事、刑事、少年、家事及行政訴訟事件之結案
速度及上訴維持率。二、推動國民法官制度。三、推動調
解業務疏減訟源。四、辦理民事執行業務。五、辦理少年
及家事事件之審理、調查及保護輔導等業務。六、辦理公
(認)證及提存業務。七、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一、提高民事、刑事、少年、家事及行政訴訟事件之結案
速度及上訴維持率,符合管制考核標準。二、推動國民法
官制度,將國民多元的視野與經驗納入審判中,幫助司法
判決更全面。三、提高調解成立疏減訟源。四、運用委外
拍賣機制,增加不動產拍賣頻率,以提升拍定率。五、預
計辦結件數:1.民事事件業務35,000件。2.刑事案件業務
16,500件。3.民事執行業務55,000件。4.少年事件審理業
務2,500件。5.少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1,600人。6.
家事事件審理業務8,000件。7.家事事件調查業務120件。
8.公證業務4,200件。9.提存業務2,000件。10.行政訴訟
業務63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2預算 | 111預算 | 111差異 | 111比例 |
|---|---|---|---|---|---|---|---|---|---|
| 06 | 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41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14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9千元。 (2)郵資費5千元。 2.物品5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 3.國內旅費422千元,係提存所、公證處人員 出外辦理提存、公證、認證及推廣等現場確 認旅費。 |
441,000 | 441,000 | 0 | 0.00% | |||
| 2000 | 業務費 | 441,000 | 441,000 | 0 | 0.00% | ||||
| 2009 | 通訊費 | 14,000 | 14,000 | 0 | 0.00% | ||||
| 2051 | 物品 | 5,000 | 5,000 | 0 | 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422,000 | 422,000 | 0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