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0-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6頁
預算機關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0,170,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民事、刑事、少年、家事及行政訴訟事件之結案 速度及上訴維持率。二、推動調解業務疏減訟源。三、辦 理民事執行業務。四、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之審理、調查 及保護輔導等業務。五、辦理公(認)證及提存業務。六、 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一、提高民事、刑事、少年、家事及行政訴訟事件之結案 速度及上訴維持率,符合管制考核標準。二、提高調解成 立疏減訟源。三、運用委外拍賣機制,增加不動產拍賣頻 率,以提升拍定率。四、預計辦結件數:1.民事事件業務 33,520件。2.刑事案件業務16,500件。3.民事執行業務56 ,000件。4.少年事件審理業務2,600件。5.少年事件調查 、保護輔導業務1,500人。6.家事事件審理業務8,000件。 7.家事事件調查業務130件。8.公證業務4,500件。9.提存 業務1,750件。10.行政訴訟業務1,06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109預算 109差異 109比例
05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469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106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84千元。
(2)郵資費22千元。
2.保險費21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
 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32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
  導教授出席費52千元。
(2)辦理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鐘點
  費80千元。
(3)少年事件鑑定費400千元。
4.物品580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50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126千元。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216千元。
(4)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38千
  元。
(5)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100千元。
(6)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50千元
  。
5.一般事務費83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
  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47千元。
(2)辦理少年處分或治療等經費36千元。
6.給養費4,308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
7.國內旅費839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175千元。
(2)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訪視及調查旅
  費605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51千元。
(4)辦理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講座
  交通及住宿費8千元。
6,469,000 6,369,000 100,000 1.57%
2000 業務費 6,469,000 6,369,000 100,000 1.57%
2009 通訊費 106,000 106,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21,000 21,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32,000 432,000 100,000 23.15%
2051 物品 580,000 580,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83,000 83,000 0 0.00%
2057 給養費 4,308,000 4,308,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839,000 839,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