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0,833,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民事辦案維持率。二、提高民事辦案速度。三、
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調解和解。四、加速辦理重大民事
案件、國家賠償事件及勞工事件。五、清理並防止民事遲
延案件。六、辦理民事調解及執行業務。七、提高刑事案
件維持率及辦案速度。八、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重大刑
案之辦理。九、有效防制竊盜、贓物犯罪及保護智慧財產
權等犯罪。十、成立公平交易法專業法庭及清理遲延案件
。十一、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十二、辦理少年
及家事事件審理業務及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等
業務。十三、加強法人登記之審核,以維護法人之健全發
展。十四、辦理公(認)證及提存業務。十五、提高行政訴
訟辦案維持率及辦案速度。
預期成果
一、仲裁民事糾紛,以達成民事案件上訴維持率、結案速
度。二、對民事調解案件儘量使當事雙方心平氣和商談,
期能提高調解比例。三、加強清理遲延及視為不遲延案件
,預期每月結案件數超過95%。四、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
及重大刑案之辦理,以提高刑事辦案維持率及辦案速度。
五、對失學、失業有犯罪習慣之少年或兒童施予高度輔
導。六、對於家事事件,研究發生之癥結,以懇切、和藹
態度予以調解,並發揮應有之功能。七、加強再犯少年之
輔導個案調查及假日生活輔導工作。八、要求妥速辦理登
記案件,力求便民。九、切實依據法令,繼續加強審核法
人登記事件。十、受理提存事件,隨到隨辦,均能在法定
期限內辦理完畢。十一、預計辦結件數:1.民事事件業務
27,620件。2.刑事案件業務16,400件。3.民事執行業務52
,680件。4.少年事件業務2,790件。5.家事事件業務7,300
件。6.家事事件調查業務30件。7.少年事件調查、保護輔
導業務1,250人。8.公證業務6,000件;9.提存業務2,000
件。10.行政訴訟業務1,50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7預算 |
|---|---|---|---|---|---|---|
| 05 | 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967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88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 培訓經費。 2.通訊費106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84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22千元。 3.保險費21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 費。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2千元,係聘請專家學者 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導教授出席費。 5.物品880千元,包括: (1)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 務所需文具用品、紙張費50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在職訓練費126千元 。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216千元。 (4)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38千 元。 (5)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100千元。 (6)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50千元 。 (7)辦理採驗人犯尿液業務經費300千元。 6.一般事務費47千元,係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 志工辦理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 助。 7.給養費3,942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處分 或治療等經費。 8.國內旅費831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175千元。 (2)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及家事調查官 訪視及調查旅費605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51千元。 |
5,967,000 | |||
| 0200 | 業務費 | 5,967,000 | ||||
| 0201 | 教育訓練費 | 88,000 | ||||
| 0203 | 通訊費 | 106,000 | ||||
| 0231 | 保險費 | 21,000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52,000 | ||||
| 0271 | 物品 | 880,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47,000 | ||||
| 0280 | 給養費 | 3,942,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83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