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0,833,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民事辦案維持率。二、提高民事辦案速度。三、 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調解和解。四、加速辦理重大民事 案件、國家賠償事件及勞工事件。五、清理並防止民事遲 延案件。六、辦理民事調解及執行業務。七、提高刑事案 件維持率及辦案速度。八、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重大刑 案之辦理。九、有效防制竊盜、贓物犯罪及保護智慧財產 權等犯罪。十、成立公平交易法專業法庭及清理遲延案件 。十一、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十二、辦理少年 及家事事件審理業務及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等 業務。十三、加強法人登記之審核,以維護法人之健全發 展。十四、辦理公(認)證及提存業務。十五、提高行政訴 訟辦案維持率及辦案速度。
預期成果
一、仲裁民事糾紛,以達成民事案件上訴維持率、結案速 度。二、對民事調解案件儘量使當事雙方心平氣和商談, 期能提高調解比例。三、加強清理遲延及視為不遲延案件 ,預期每月結案件數超過95%。四、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 及重大刑案之辦理,以提高刑事辦案維持率及辦案速度。  五、對失學、失業有犯罪習慣之少年或兒童施予高度輔 導。六、對於家事事件,研究發生之癥結,以懇切、和藹 態度予以調解,並發揮應有之功能。七、加強再犯少年之 輔導個案調查及假日生活輔導工作。八、要求妥速辦理登 記案件,力求便民。九、切實依據法令,繼續加強審核法 人登記事件。十、受理提存事件,隨到隨辦,均能在法定 期限內辦理完畢。十一、預計辦結件數:1.民事事件業務 27,620件。2.刑事案件業務16,400件。3.民事執行業務52 ,680件。4.少年事件業務2,790件。5.家事事件業務7,300 件。6.家事事件調查業務30件。7.少年事件調查、保護輔 導業務1,250人。8.公證業務6,000件;9.提存業務2,000 件。10.行政訴訟業務1,5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05 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967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88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
 培訓經費。
2.通訊費106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84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22千元。
3.保險費21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
 費。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2千元,係聘請專家學者
 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導教授出席費。
5.物品880千元,包括:
(1)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
  務所需文具用品、紙張費50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在職訓練費126千元
  。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216千元。
(4)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38千
  元。
(5)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100千元。
(6)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50千元
  。
(7)辦理採驗人犯尿液業務經費300千元。
6.一般事務費47千元,係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
 志工辦理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
 助。
7.給養費3,942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處分
 或治療等經費。
8.國內旅費831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175千元。
(2)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及家事調查官
  訪視及調查旅費605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51千元。
5,967,000
0200 業務費 5,967,000
0201 教育訓練費 88,000
0203 通訊費 106,000
0231 保險費 21,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2,000
0271 物品 880,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47,000
0280 給養費 3,942,000
0291 國內旅費 83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