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0,833,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民事辦案維持率。二、提高民事辦案速度。三、 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調解和解。四、加速辦理重大民事 案件、國家賠償事件及勞工事件。五、清理並防止民事遲 延案件。六、辦理民事調解及執行業務。七、提高刑事案 件維持率及辦案速度。八、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重大刑 案之辦理。九、有效防制竊盜、贓物犯罪及保護智慧財產 權等犯罪。十、成立公平交易法專業法庭及清理遲延案件 。十一、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十二、辦理少年 及家事事件審理業務及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等 業務。十三、加強法人登記之審核,以維護法人之健全發 展。十四、辦理公(認)證及提存業務。十五、提高行政訴 訟辦案維持率及辦案速度。
預期成果
一、仲裁民事糾紛,以達成民事案件上訴維持率、結案速 度。二、對民事調解案件儘量使當事雙方心平氣和商談, 期能提高調解比例。三、加強清理遲延及視為不遲延案件 ,預期每月結案件數超過95%。四、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 及重大刑案之辦理,以提高刑事辦案維持率及辦案速度。  五、對失學、失業有犯罪習慣之少年或兒童施予高度輔 導。六、對於家事事件,研究發生之癥結,以懇切、和藹 態度予以調解,並發揮應有之功能。七、加強再犯少年之 輔導個案調查及假日生活輔導工作。八、要求妥速辦理登 記案件,力求便民。九、切實依據法令,繼續加強審核法 人登記事件。十、受理提存事件,隨到隨辦,均能在法定 期限內辦理完畢。十一、預計辦結件數:1.民事事件業務 27,620件。2.刑事案件業務16,400件。3.民事執行業務52 ,680件。4.少年事件業務2,790件。5.家事事件業務7,300 件。6.家事事件調查業務30件。7.少年事件調查、保護輔 導業務1,250人。8.公證業務6,000件;9.提存業務2,000 件。10.行政訴訟業務1,5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2 辦理刑事案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6,904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6,337千元,包括:
(1)通訊費8,079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553千
  元。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7,526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284千元,包括:
<1>義務辯護律師酬金3,544千元。
<2>刑事案件鑑定費740千元。
(3)物品367千元,包括:
<1>文具紙張172千元。
<2>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
  誤餐費35千元。
<3>法律圖書購置費160千元。
(4)一般事務費1,000千元,係電子卷證委外
  掃描經費。
(5)國內旅費2,607千元,包括:
<1>刑事案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650
  千元。
<2>刑事案件證人、鑑定人及通譯旅費859
  千元。
<3>刑事案件法警押解及拘提人犯旅費1,0
  98千元。
2.設備及投資567千元,係零星設備購置費。
16,904,000 12,012,000 4,892,000 40.73%
0200 業務費 16,337,000 11,555,000 4,782,000 41.38%
0203 通訊費 8,079,000 5,815,000 2,264,000 38.93%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284,000 1,726,000 2,558,000 148.20%
0271 物品 367,000 407,000 -40,000 -9.83%
0279 一般事務費 1,000,000 1,000,000 0 0.00%
0291 國內旅費 2,607,000 2,607,000 0 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567,000 457,000 110,000 24.07%
0319 雜項設備費 567,000 457,000 110,000 2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