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0,833,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民事辦案維持率。二、提高民事辦案速度。三、
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調解和解。四、加速辦理重大民事
案件、國家賠償事件及勞工事件。五、清理並防止民事遲
延案件。六、辦理民事調解及執行業務。七、提高刑事案
件維持率及辦案速度。八、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重大刑
案之辦理。九、有效防制竊盜、贓物犯罪及保護智慧財產
權等犯罪。十、成立公平交易法專業法庭及清理遲延案件
。十一、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十二、辦理少年
及家事事件審理業務及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等
業務。十三、加強法人登記之審核,以維護法人之健全發
展。十四、辦理公(認)證及提存業務。十五、提高行政訴
訟辦案維持率及辦案速度。
預期成果
一、仲裁民事糾紛,以達成民事案件上訴維持率、結案速
度。二、對民事調解案件儘量使當事雙方心平氣和商談,
期能提高調解比例。三、加強清理遲延及視為不遲延案件
,預期每月結案件數超過95%。四、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
及重大刑案之辦理,以提高刑事辦案維持率及辦案速度。
五、對失學、失業有犯罪習慣之少年或兒童施予高度輔
導。六、對於家事事件,研究發生之癥結,以懇切、和藹
態度予以調解,並發揮應有之功能。七、加強再犯少年之
輔導個案調查及假日生活輔導工作。八、要求妥速辦理登
記案件,力求便民。九、切實依據法令,繼續加強審核法
人登記事件。十、受理提存事件,隨到隨辦,均能在法定
期限內辦理完畢。十一、預計辦結件數:1.民事事件業務
27,620件。2.刑事案件業務16,400件。3.民事執行業務52
,680件。4.少年事件業務2,790件。5.家事事件業務7,300
件。6.家事事件調查業務30件。7.少年事件調查、保護輔
導業務1,250人。8.公證業務6,000件;9.提存業務2,000
件。10.行政訴訟業務1,50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7預算 | 106預算 | 106差異 | 106比例 |
|---|---|---|---|---|---|---|---|---|---|
| 02 | 辦理刑事案件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6,904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6,337千元,包括: (1)通訊費8,079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553千 元。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7,526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284千元,包括: <1>義務辯護律師酬金3,544千元。 <2>刑事案件鑑定費740千元。 (3)物品367千元,包括: <1>文具紙張172千元。 <2>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 誤餐費35千元。 <3>法律圖書購置費160千元。 (4)一般事務費1,000千元,係電子卷證委外 掃描經費。 (5)國內旅費2,607千元,包括: <1>刑事案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650 千元。 <2>刑事案件證人、鑑定人及通譯旅費859 千元。 <3>刑事案件法警押解及拘提人犯旅費1,0 98千元。 2.設備及投資567千元,係零星設備購置費。 |
16,904,000 | 12,012,000 | 4,892,000 | 40.73% | |||
| 0200 | 業務費 | 16,337,000 | 11,555,000 | 4,782,000 | 41.38% | ||||
| 0203 | 通訊費 | 8,079,000 | 5,815,000 | 2,264,000 | 38.93%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4,284,000 | 1,726,000 | 2,558,000 | 148.20% | ||||
| 0271 | 物品 | 367,000 | 407,000 | -40,000 | -9.83%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1,000,000 | 1,000,000 | 0 | 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2,607,000 | 2,607,000 | 0 | 0.00% | ||||
| 0300 | 設備及投資 | 567,000 | 457,000 | 110,000 | 24.07% | ||||
| 0319 | 雜項設備費 | 567,000 | 457,000 | 110,000 | 2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