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92,245,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9預算 | 108預算 | 108差異 | 108比例 |
|---|---|---|---|---|---|---|---|---|---|
| 01 | 人員維持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451,190千元,均屬人事 費,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842,099千元,係職員924 人、法警116人之待遇經費。 2.約聘僱人員待遇122,964千元,係聘用人員1 84人、約僱人員1人之待遇經費。 3.技工及工友待遇22,914千元,係技工3人、 駕駛42人、工友28人之待遇經費。 4.獎金204,456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81,963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122,493千元。 5.其他給與20,325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20,225千元。 (2)員工因公受傷慰問金100千元。 6.加班值班費84,159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58,549千元。 (2)不休假加班費23,118千元。 (3)值班費2,492千元。 7.退休離職儲金67,843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60,200 千元。 (2)依法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約聘僱人員 離職儲金經費1,732千元。 (3)依法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技工工友工 資墊償基金經費5,911千元。 8.保險86,430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53,893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22,526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10,011千元。 |
1,451,190,000 | 1,416,380,000 | 34,810,000 | 2.46% | |||
| 1000 | 人事費 | 1,451,190,000 | |||||||
| 1015 |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842,099,000 | |||||||
| 1020 | 約聘僱人員待遇 | 122,964,000 | |||||||
| 1025 | 技工及工友待遇 | 22,914,000 | |||||||
| 1030 | 獎金 | 204,456,000 | |||||||
| 1035 | 其他給與 | 20,325,000 | |||||||
| 1040 | 加班值班費 | 84,159,000 | |||||||
| 1050 | 退休離職儲金 | 67,843,000 | |||||||
| 1055 | 保險 | 86,43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