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7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98,283,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2,046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0,460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0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30千元。
 (2)通訊費28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23千元。
   <2>郵資費5千元。
 (3)資訊服務費1,938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3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約用人員酬金132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88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84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104千元。
 (7)物品1,189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33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747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及法庭證人指認
     雙向視訊系統所需分配器、轉換器等經
     費309千元。
 (8)一般事務費4,211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143千
     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
     方案等經費330千元。
   <3>辦理一、二審法院間業務交流經費260千
     元。
   <4>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81千元。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500千元。
   <6>辦公大樓保全經費1,145千元。
   <7>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1,466千元。
   <8>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2千元。
   <9>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37千元。
   <10>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45千元。
   <11>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62千元。
   <12>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28千元
      。
   <13>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2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2,150千元,係宿舍頂棚修
   繕等整修工程2,150千元。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340千元,係電氣
    設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1)國內旅費231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214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7千元。
2.設備及投資1,586千元,係法庭證人指認雙向
 視訊系統等機械設備1,586千元。
12,046,000 7,756,000 4,290,000 55.31%
2000 業務費 10,460,000 6,529,000 3,931,000 60.21%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28,000 52,000 -24,000 -46.15%
2018 資訊服務費 1,938,000 1,000,000 938,000 93.80%
2027 保險費 3,000 3,000 0 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32,000 127,000 5,000 3.94%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88,000 188,000 0 0.00%
2051 物品 1,189,000 1,606,000 -417,000 -25.97%
2054 一般事務費 4,211,000 2,932,000 1,279,000 43.62%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150,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40,000 340,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231,000 231,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586,000 1,227,000 359,000 29.26%
3020 機械設備費 1,586,000 1,227,000 359,000 2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