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38,511,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29,204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製人員待遇76,226千元,係職員72人
 、法警13人之待遇經費。(含優遇法官1人之
 待遇2,172千元)
2.約聘僱人員待遇5,194千元,係聘用人員9人
 之待遇經費。
3.技工及工友待遇5,555千元,係技工1人、駕
 駛8人、工友6人之待遇經費。
4.獎金19,324千元(含優遇法官1人之年終工作
 獎金272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9,049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10,275千元。
5.其他給與1,649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1,549千元。
(2)員工因公受傷慰問金100千元。
6.加班值班費7,595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3,344千元。
(2)不休假加班費3,406千元。
(3)值班費845千元。
7.退休離職儲金6,101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5,017千
  元。
(2)依法提撥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經費328千
  元。
(3)依法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技工工友工
  資墊償基金經費756千元。
8.保險7,560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4,934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1,815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811千元。
129,204,000
0100 人事費 129,204,000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6,226,000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5,194,000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5,555,000
0111 獎金 19,324,000
0121 其他給與 1,649,000
0131 加班值班費 7,595,000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6,101,000
0151 保險 7,5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