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5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83,066,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2,65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9,479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
  等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
  宿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32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22千
  元。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10千元。
(3)資訊服務費2,768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
  相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4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
(5)臨時人員酬金168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
  助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50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
  授課鐘點費91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
  安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159千元。
(7)物品3,296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084千元
  。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
  音、錄影等耗材費2,015千元。
<3>舉辦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所需
  經費32千元。
<4>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165千元。
(8)一般事務費7,610千元,包括:
<1>因應審判業務所需法袍製作費,法警
  、庭務員制服費574千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1,344千元。
<3>辦理一、二審法院間業務交流經費480
  千元。
<4>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323千元
  。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1,800千元。
<6>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
  遞、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1,960千
  元。
<7>各類書表等印製費657千元。
<8>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
  事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訟訴輔導)203千
  元。
<9>辦理司法風紀宣導經費56千元。
<10>辦理與民有約宣導、院外聯繫及新聞
  發布等經費148千元。
<11>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宣導經費61千元
  。
<12>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
  費4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2,000千元,係一樓法庭
  走廊空間優化工程,本計畫總經費4,000
  千元,分2年辦理,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
  費2,000千元,尚待編列2,000千元。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713千元,包
  括:
<1>電氣設施養護費2,617千元。
<2>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96
  千元。
(11)國內旅費588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580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8千元。
2.設備及投資3,171千元,包括:
(1)總機系統等機械設備2,192千元。
(2)零星設備購置費979千元。
22,650,000 17,215,000 5,435,000 31.57%
2000 業務費 19,479,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2009 通訊費 32,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2,768,000
2027 保險費 4,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68,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0,000
2051 物品 3,296,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7,610,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000,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713,000
2072 國內旅費 588,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3,171,000
3020 機械設備費 2,192,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97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