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智慧財產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3頁
預算機關
智慧財產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708,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及行政訴訟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案件審理時效,維護與確保  民眾權益。 2.預計本年度辦理民事事件業務1,100件、刑事案件業務3  00件、行政訴訟業務36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3 辦理行政訴訟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855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753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9千元。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744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23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10千元。
(2)辦理裁判要旨翻譯等經費100千元。
(3)行政訴訟案件鑑定費13千元。
3.物品680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30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500千元。
(3)影印、傳真機等事務設備耗材費50千元
  。
(4)辦理智慧財產案例評析法律座談經費100
  千元。
4.一般事務費299千元,包括:
(1)各類書表等印製費268千元。
(2)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
  餐費31千元。
1,855,000 2,018,000 -163,000 -8.08%
2000 業務費 1,855,000
2009 通訊費 753,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3,000
2051 物品 68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9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