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智慧財產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頁
預算機關
智慧財產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13,393,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支援配合審判業務執行。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有效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2,333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42,321千元,包括:
(1)水電費4,510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291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4,219千元。
(2)其他業務租金36,136千元,包括:
<1>租用辦公廳室租金34,984千元。
<2>租用停車場租金1,152千元。
(3)稅捐及規費74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42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32千元。
(4)保險費48千元,係公務汽機車保險費(明
  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5)物品579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101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263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215千元。
(6)一般事務費246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
  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123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7)房屋建築養護費199千元,係辦公房舍基
  本維護費(明細詳「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72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255千元,按標準編
  列各型車輛5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117千元,按
  職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112人,每
  人每年1,048元計列。
(9)特別費157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
  13,1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12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42,333,000 42,326,000 7,000 0.02%
2000 業務費 42,321,000
2006 水電費 4,510,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6,136,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74,000
2027 保險費 48,000
2051 物品 579,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46,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99,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72,000
2093 特別費 157,000
4000 獎補助費 12,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