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智慧財產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07,795,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支援配合審判業務執行。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有效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2,326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42,314千元,包括:
(1)水電費4,510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291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4,219千元。
(2)其他業務租金36,136千元,包括:
<1>租用辦公廳室租金34,984千元。
<2>租用停車場租金1,152千元。
(3)稅捐及規費74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42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32千元。
(4)保險費48千元,係公務汽機車保險費(明
  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5)物品604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101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294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209千元。
(6)一般事務費240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
  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120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7)房屋建築養護費187千元,係辦公房舍基
  本維護費(明細詳「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58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248千元,按標準編
  列各型車輛7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110千元,按
  職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109人,每
  人每年1,006元計列。
(9)特別費157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
  13,1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12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42,326,000 42,448,000 -122,000 -0.29%
0200 業務費 42,314,000 42,436,000 -122,000 -0.29%
0202 水電費 4,510,000 4,548,000 -38,000 -0.84%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36,136,000 36,136,000 0 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74,000 100,000 -26,000 -26.00%
0231 保險費 48,000 148,000 -100,000 -67.57%
0271 物品 604,000 542,000 62,000 11.44%
0279 一般事務費 240,000 240,000 0 0.0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187,000 193,000 -6,000 -3.11%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58,000 372,000 -14,000 -3.76%
0299 特別費 157,000 157,000 0 0.00%
0400 獎補助費 12,000 12,000 0 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12,000 12,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