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智慧財產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05,652,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支援配合審判業務執行。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有效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7,55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7,341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
  等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
  宿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388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282千
  元。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106千元。
(3)資訊服務費618千元,係電腦設備養護費
  。
(4)保險費15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
  費。
(5)臨時人員酬金127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
  助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5千元,係辦理員工
  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課鐘點費
  。
(7)物品932千元,包括:
<1>一般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費50千元。
<2>各類書表、憑證、刊物印製費54千元
  。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
  音、錄影等耗材費412千元。
<4>辦理員工各項訓練所需文具紙張等經
  費52千元。
<5>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
  事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23千
  元。
<6>司法風紀宣導經費56千元。
<7>與民有約宣導經費55千元。
<8>法律常識及訴訟宣導經費35千元。
<9>辦理司法替代役所需經費30千元。
<10>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65千元。
(8)一般事務費4,757千元,包括:
<1>因應審判業務所需法袍製作費,法警
  、庭務員制服費118千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252千元。
<3>租用辦公廳室管理費3,060千元。
<4>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73千元
  。
<5>舉辦技術審查官在職訓練課程經費150
  千元。
<6>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1,104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46千元,係資訊機房修
  繕工程。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87千元,包括
  :
<1>電氣設施養護費263千元。
<2>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24
  千元。
(11)國內旅費56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38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8千元。
2.設備及投資214千元,係零星設備購置經費
 。
7,555,000 8,886,000 -1,331,000 -14.98%
0200 業務費 7,341,000 8,886,000 -1,545,000 -17.39%
0201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0203 通訊費 388,000 388,000 0 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618,000 650,000 -32,000 -4.92%
0231 保險費 15,000 15,000 0 0.0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127,000 120,000 7,000 5.83%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5,000 222,000 -157,000 -70.72%
0271 物品 932,000 2,645,000 -1,713,000 -64.76%
0279 一般事務費 4,757,000 4,282,000 475,000 11.09%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46,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87,000 458,000 -171,000 -37.34%
0291 國內旅費 56,000 56,000 0 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214,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21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