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智慧財產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01,039,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支援配合審判業務執行。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有效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8,886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388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282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106千元。
3.資訊服務費650千元,係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15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臨時人員酬金120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22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65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157千元。
7.物品2,645千元,包括:
(1)一般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費300千元。
(2)各類書表、憑證、刊物印製費1,154千元
  。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等耗材
  費596千元。
(4)辦理員工各項訓練所需文具紙張等經費1
  52千元。
(5)因應法庭活動所需錄音、錄影耗材費69
  千元。
(6)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23千元。
(7)司法風紀宣導經費56千元。
(8)與民有約活動經費55千元。
(9)法律常識及訴訟宣導經費35千元。
(10)辦理司法替代役所需經費40千元
(11)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65千元。
8.一般事務費4,282千元,包括:
(1)因應審判業務所需法袍製作費,法警、
  庭務員制服費118千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238千元。
(3)租用辦公廳室管理費3,060千元。
(4)舉辦技術審查官在職訓練課程經費150千
  元。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686千元。
(6)建物結構耐震評估及安全鑑定經費30千
  元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458千元,包括:
(1)電氣設施養護費433千元。
(2)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25千
  元。
10.國內旅費56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38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8千元。
8,886,000 8,936,000 -50,000 -0.56%
0200 業務費 8,886,000 8,936,000 -50,000 -0.56%
0201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0203 通訊費 388,000 388,000 0 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650,000 650,000 0 0.00%
0231 保險費 15,000 15,000 0 0.0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120,000 120,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22,000 222,000 0 0.00%
0271 物品 2,645,000 2,739,000 -94,000 -3.43%
0279 一般事務費 4,282,000 4,238,000 44,000 1.04%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58,000 458,000 0 0.00%
0291 國內旅費 56,000 56,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