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法官學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7,259,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執行各項行政事務,有效達成司法研習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9,761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9,695千元,包括:
(1)水電費16,464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405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13,500千元。
<3>辦公廳室瓦斯費2,559千元。
(2)稅捐及規費59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31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28千元。
(3)保險費218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22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196千元。
(4)物品1,309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1,109千元。
<2>辦公事務費85千元。
<3>公務汽機車油料費85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4>發電機油料費30千元。
(5)一般事務費94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
  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47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6)房屋建築養護費1,307千元,係辦公房舍
  基本維護費(明細詳「現有辦公房舍明細
  表」)。
(7)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87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44千元,按未滿2年
  1輛每輛每年8,500元、4-6年1輛每輛
  每年34,000元、機車1輛每輛每年1,70
  0元計列(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43千元,按
  職員41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8)特別費157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1
  3,1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66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19,761,000 19,612,000 149,000 0.76%
0200 業務費 19,695,000 19,546,000 149,000 0.76%
0202 水電費 16,464,000 16,942,000 -478,000 -2.82%
0221 稅捐及規費 59,000 59,000 0 0.00%
0231 保險費 218,000 218,000 0 0.00%
0271 物品 1,309,000 1,318,000 -9,000 -0.68%
0279 一般事務費 94,000 94,000 0 0.0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1,307,000 681,000 626,000 91.92%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87,000 77,000 10,000 12.99%
0299 特別費 157,000 157,000 0 0.00%
0400 獎補助費 66,000 66,000 0 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66,000 66,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