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法官學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8,843,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執行各項行政事務,有效達成司法研習業務之推展。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5預算 |
|---|---|---|---|---|---|---|
| 02 |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9,612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9,546千元,包括: (1)水電費16,942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405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13,978千元。 <3>辦公廳室瓦斯費2,559千元。 (2)稅捐及規費59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31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28千元。 (3)保險費218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22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196千元。 (4)物品1,318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1,109千元。 <2>辦公事務費85千元。 <3>公務汽機車油料費94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4>發電機油料費30千元。 (5)一般事務費94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 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47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6)房屋建築養護費681千元,係辦公廳舍基 本維護費,按鋼筋水泥計35,680平方公 尺,每平方公尺每年19.09元計列(明細 詳「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7)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77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35千元,按未滿2年 1輛每輛每年8,245元、2-4年1輛每輛 每年24,735元、機車1輛每輛每年1,64 9元計列(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42千元,按 職員41人,每人每年1,017元計列。 (8)特別費157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1 3,1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66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19,612,000 | |||
| 0200 | 業務費 | 19,546,000 | ||||
| 0202 | 水電費 | 16,942,000 | ||||
| 0221 | 稅捐及規費 | 59,000 | ||||
| 0231 | 保險費 | 218,000 | ||||
| 0271 | 物品 | 1,318,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94,000 | ||||
| 0282 | 房屋建築養護費 | 681,000 | ||||
| 0283 |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77,000 | ||||
| 0299 | 特別費 | 157,000 | ||||
| 0400 | 獎補助費 | 66,000 | ||||
| 0475 | 獎勵及慰問 | 6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