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8頁
預算機關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05,709,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依施政計畫預定進度,按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1,986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32,928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
  等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
  宿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599千元,包括:
<1>數據通訊月租費75千元。
<2>電話等通信費129千元。
<3>郵資費395千元。
(3)資訊服務費1,546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
  相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12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
  費。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17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
  授課鐘點費205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
  安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112千元。
(6)物品993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582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
  音、錄影等耗材費411千元。
(7)一般事務費8,049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199
  千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912千元。
<3>辦理一、二審法院間業務交流經費399
  千元。
<4>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194千元
  。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4,413千元。
<6>植栽維護費399千元。
<7>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
  遞、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652千元
  。
<8>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
  事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324千
  元。
<9>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45千元。
<10>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101千元。
<11>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
  外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410千元。
<12>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
  費1千元。
(8)房屋建築養護費15,999千元,係配合行
  政訴訟新制整修辦公廳室工程。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200千元,包括
  :
<1>電氣設施等養護費5,124千元。
<2>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76
  千元。
(10)國內旅費119千元,係因公派赴出差旅
  費。
(11)短程車資44千元,係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
2.設備及投資9,058千元,包括:
(1)電話主機等機械設備1,147千元。
(2)購置影印機、法庭投影機等雜項設備費7
  ,911千元。
41,986,000 14,358,000 27,628,000 192.42%
2000 業務費 32,928,000 14,358,000 18,570,000 129.34%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599,000 524,000 75,000 14.31%
2018 資訊服務費 1,546,000 1,151,000 395,000 34.32%
2027 保險費 12,000 12,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17,000 317,000 0 0.00%
2051 物品 993,000 878,000 115,000 13.10%
2054 一般事務費 8,049,000 6,988,000 1,061,000 15.18%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5,999,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200,000 4,275,000 925,000 21.64%
2072 國內旅費 119,000 119,000 0 0.00%
2084 短程車資 44,000 44,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9,058,000
3020 機械設備費 1,147,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7,9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