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最高行政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5頁
預算機關
最高行政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61,977,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依施政計畫預定進度,按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3,219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2,403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100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57千元。
   <2>郵資費43千元。
 (3)資訊服務費2,432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00千元,包括:
   <1>辦理研究發展項目報告編校等經費82千
     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118千元。
 (5)物品699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214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485千元。
 (6)一般事務費2,579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30千
     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
     方案等經費210千元。
   <3>辦理司法業務交流經費130千元。
   <4>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144千元。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633千元。
   <6>辦公大樓保全經費1,053千元。
   <7>各類書表等印製費36千元。
   <8>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45千元。
   <9>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
     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297千元。
   <10>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1千元。
 (7)房屋建築養護費4,076千元,係檔案大樓屋
   頂防水及宿舍等整修工程。
 (8)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153千元,係電氣
   設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9)國內旅費107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70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0千元。
   <3>辦理各項座談及研習會旅費27千元。
 (10)短程車資7千元,係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2.設備及投資816千元,均屬雜項設備費,係購
 置影印機、打孔膠裝機等雜項設備費。
13,219,000 16,823,000 -3,604,000 -21.42%
2000 業務費 12,403,000 10,849,000 1,554,000 14.32%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100,000 200,000 -100,000 -5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2,432,000 1,494,000 938,000 62.78%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0,000 300,000 -100,000 -33.33%
2051 物品 699,000 965,000 -266,000 -27.56%
2054 一般事務費 2,579,000 1,582,000 997,000 63.02%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4,076,000 4,224,000 -148,000 -3.5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153,000 1,910,000 243,000 12.72%
2072 國內旅費 107,000 117,000 -10,000 -8.55%
2084 短程車資 7,000 7,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816,000 5,974,000 -5,158,000 -86.34%
3035 雜項設備費 816,000 1,945,000 -1,129,000 -5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