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最高行政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5頁
預算機關
最高行政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60,590,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依施政計畫預定進度,按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6,823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0,849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200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57千元。
   <2>郵資費43千元。
 (3)資訊服務費1,494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00千元,包括:
   <1>辦理研究發展項目報告編校等經費182千
     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118千元。
 (5)物品965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426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539千元。
 (6)一般事務費1,582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75千
     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
     方案等經費210千元。
   <3>辦理司法業務交流經費130千元。
   <4>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93千元。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602千元。
   <6>辦公大樓保全經費100千元。
   <7>各類書表等印製費36千元。
   <8>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45千元。
   <9>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
     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290千元。
   <10>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1千元。
 (7)房屋建築養護費4,224千元,係頂樓防水防
   曬及法官研究室漏水等整修工程。
 (8)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910千元,係電氣
   設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9)國內旅費117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78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2千元。
   <3>辦理各項座談及研習會旅費27千元。
 (10)短程車資7千元,係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2.設備及投資5,974千元,包括:
 (1)汰購本院大法庭及延伸法庭設備等機械設
   備4,029千元。
 (2)汰購本院資訊機房空調設備等雜項設備費1
   ,945千元。
16,823,000 13,926,000 2,897,000 20.80%
2000 業務費 10,849,000 12,600,000 -1,751,000 -13.90%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200,000 200,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494,000 1,584,000 -90,000 -5.68%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0,000 300,000 0 0.00%
2051 物品 965,000 929,000 36,000 3.88%
2054 一般事務費 1,582,000 1,428,000 154,000 10.78%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4,224,000 6,574,000 -2,350,000 -35.75%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910,000 1,411,000 499,000 35.36%
2072 國內旅費 117,000 117,000 0 0.00%
2084 短程車資 7,000 7,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5,974,000 1,326,000 4,648,000 350.53%
3020 機械設備費 4,029,000 817,000 3,212,000 393.15%
3035 雜項設備費 1,945,000 509,000 1,436,000 28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