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司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21,899,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訴訟法、管收條例、強制執行法及商業事件審
理法相關子法等之研修、訂定及行政事務;落實民事及
勞動調解業務,宣導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並督促所屬
法院妥適辦理各類民事事件審判業務。(辦理民事審判
行政)
2.推動身心障礙者及保安處分執行之程序保障、犯罪被害
人訴訟參與制度、刑事訴訟鑑定制度並研議相關配套措
施;持續更新量刑資訊系統及量刑趨勢建議系統;推動
國民法官制度,完備相關法制及配套措施。(辦理刑事
審判行政)
3.研修行政訴訟、公務員懲戒、職務法庭及智慧財產訴訟
制度並辦理相關行政業務。(辦理行政訴訟及懲戒行政)
4.持續研修少年及家事事件相關法案與配套措施,完備少
年及家事事件相關法制及行政業務。(辦理少年及家事
審判行政)
預期成果
1.適時完成法案研修、訂定,使法制更臻完備;提高調解
委員之專業知識與調解技巧,以平和方式解決兩造紛爭
,並紓減訟源;持續舉辦專題研討會,交換法律見解及
實務經驗。
2.強化被害人程序參與之訴訟權益,並完善審判中轉介修
復式司法之程序;完善鑑定制度,強化鑑定之程序保障
,嚴謹證據法則;有效提升量刑之妥適、透明、公平及
合理可預測性;推動國民法官制度,以提升司法公信力
,使司法獲得厚實之國民信賴基礎,進而有效發揮定紛
止爭的功能。
3.推動行政訴訟堅實第一審訴訟制度,研修健全行政訴訟
制度、公務員懲戒、職務法庭及智慧財產訴訟制度,充
實法官專業素養,以落實專業法官專業審理制度,並研
議制定「稅務事件審理法」作為法官審理稅務事件之依
據,強化專家諮詢及鑑定機制,提高審判效能,使相關
訴訟制度臻於完備,保障當事人訴訟權益。
4.研修少年及家事事件相關法規,實踐少年及家事事件審
理專業化,精進法官之專業養成及知能,充實少年保護
官、少年調查官及家事調查官、司法事務官等之職能,
有效提升案件審理效能及裁判品質。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2預算 | 111預算 | 111差異 | 111比例 |
|---|---|---|---|---|---|---|---|---|---|
| 01 | 辦理民事審判行政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053千元,其內容如下: 1.視導所屬法院旅費144千元。(國內旅費) 2.推動民事加強調解業務經費213千元。(講座 鐘點費18千元、一般事務費190千元、國內 旅費5千元) 3.編印司法業務年報經費70千元。(一般事務 費) 4.增進民事審判效能及推動民事訴訟專業化經 費1,714千元。(出席費688千元、講座鐘點 費48千元、委託研究300千元、一般事務費5 86千元、國內旅費92千元) 5.研修強制執行相關法規及提昇執行效能相關 業務經費620千元。(出席費80千元、講座鐘 點費16千元、委託研究288千元、物品43千 元、一般事務費184千元、國內旅費9千元) 6.研修及推動債務清理相關業務經費333千元 。(出席費40千元、物品24千元、一般事務 費269千元) 7.民間公證人任免委員會經費66千元。(出席 費55千元、一般事務費8千元、國內旅費3千 元) 8.推展公證業務經費210千元。(講座鐘點費18 千元、一般事務費190千元、國內旅費2千元 ) 9.研究修正公證法相關經費204千元。(出席費 45千元、一般事務費149千元、國內旅費10 千元) 10.推動商業審理新制相關業務經費377千元。 (出席費120千元、一般事務費257千元) 11.建構及推廣勞動訴訟程序相關業務經費570 千元。(出席費25千元、一般事務費541千 元、國內旅費4千元) 12.研究制定調解基本法相關經費592千元。( 出席費50千元、委託研究300千元、一般事 務費237千元、國內旅費5千元) 13.捐助全國及地區公證人公會經費850千元。 (對團體捐助) 14.捐助中華民國公證學會經費90千元。(對團 體捐助) |
6,053,000 | 6,140,000 | -87,000 | -1.42% | |||
| 2000 | 業務費 | 5,113,000 | 5,248,000 | -135,000 | -2.57%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203,000 | 1,896,000 | -693,000 | -36.55% | ||||
| 2039 | 委辦費 | 888,000 | 684,000 | 204,000 | 29.82% | ||||
| 2051 | 物品 | 67,000 | 7,000 | 60,000 | 857.14%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2,681,000 | 2,399,000 | 282,000 | 11.75% | ||||
| 2072 | 國內旅費 | 274,000 | 250,000 | 24,000 | 9.6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940,000 | 892,000 | 48,000 | 5.38%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940,000 | 892,000 | 48,000 | 5.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