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10,467,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兩岸法制、內政、衛福及勞工等法政事務交流政策規
劃及大陸事務法規、協議相關法制之研擬、規劃、審議、
研究等事項。
預期成果
因應兩岸關係發展與人員往來趨勢,檢視調整兩岸交流與
管理政策,妥善處理相關衍生問題;賡續蒐整社會各界意
見,規劃處理兩岸法政協商議題;加強大陸法政情勢之蒐
研及促進兩岸法制研究與交流發展,作為政策規劃參考,
以強化政策說明與溝通,提供民眾大陸政策法規相關資訊
,建構優質有序兩岸交流。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6預算 | 105預算 | 105差異 | 105比例 |
|---|---|---|---|---|---|---|---|---|---|
| 03 | 兩岸法政議題之協商、規劃與推動 | 為完善相關交流政策,研議提供兩岸法政事務 及協商議題之整備與落實,賡續推動兩岸制度 化協商,並辦理兩岸協商與協議執行之說明與 檢討,擴大與各界之溝通及廣泛蒐集意見,爭 取民意支持與瞭解,編列: 1.因應兩岸人員往來交流與日俱增,針對交流 中所衍生之事項及兩岸協商新增議題,檢討 兩岸人員往來制度,委託學者專家研究及蒐 集相關資訊,作為研析規劃交流政策及研擬 協商方案及策略之參考,俾利增進兩岸制度 化發展。編列研析、民調、資料整理、撰稿 、編輯、審查、印刷、委辦費及其他相關經 費3,750千元。 2.為推動兩岸協議及相關政策之執行、檢討與 溝通說明,使各界瞭解兩岸交流最新情勢, 及兩岸人民往來制度與法規之調整,編列資 訊整理、手冊及摺頁編印、演講、出席、主 持、交通、場地、餐點、製作影片、影片時 段費與刊播費等相關政策說明及宣導經費1, 500千元。 3.為因應解決兩岸交流衍生事務,賡續會同協 議主管機關辦理兩岸制度化協商相關工作, 並進行協商前整備,處理協商過程相關事務 ,編列場租、郵電及其他相關行政支出等經 費1,327千元。 4.參加兩岸協商相關會議及推動兩岸協議後續 執行與成效檢討,編列派員赴大陸地區旅費 1,340千元。 |
7,917,000 | 7,917,000 | 0 | 0.00% | |||
| 0200 | 業務費 | 7,917,000 | 7,917,000 | 0 | 0.00% | ||||
| 0203 | 通訊費 | 100,000 | 100,000 | 0 | 0.00%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00,000 | 100,000 | 0 | 0.00% | ||||
| 0251 | 委辦費 | 3,675,000 | 3,675,000 | 0 | 0.00% | ||||
| 0271 | 物品 | 100,000 | 100,000 | 0 | 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2,552,000 | 2,552,000 | 0 | 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50,000 | 50,000 | 0 | 0.00% | ||||
| 0292 | 大陸地區旅費 | 1,340,000 | 1,340,000 | 0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