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10,467,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兩岸法制、內政、衛福及勞工等法政事務交流政策規 劃及大陸事務法規、協議相關法制之研擬、規劃、審議、 研究等事項。
預期成果
因應兩岸關係發展與人員往來趨勢,檢視調整兩岸交流與 管理政策,妥善處理相關衍生問題;賡續蒐整社會各界意 見,規劃處理兩岸法政協商議題;加強大陸法政情勢之蒐 研及促進兩岸法制研究與交流發展,作為政策規劃參考, 以強化政策說明與溝通,提供民眾大陸政策法規相關資訊 ,建構優質有序兩岸交流。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3 兩岸法政議題之協商、規劃與推動 為完善相關交流政策,研議提供兩岸法政事務
及協商議題之整備與落實,賡續推動兩岸制度
化協商,並辦理兩岸協商與協議執行之說明與
檢討,擴大與各界之溝通及廣泛蒐集意見,爭
取民意支持與瞭解,編列:
1.因應兩岸人員往來交流與日俱增,針對交流
 中所衍生之事項及兩岸協商新增議題,檢討
 兩岸人員往來制度,委託學者專家研究及蒐
 集相關資訊,作為研析規劃交流政策及研擬
 協商方案及策略之參考,俾利增進兩岸制度
 化發展。編列研析、民調、資料整理、撰稿
 、編輯、審查、印刷、委辦費及其他相關經
 費3,750千元。
2.為推動兩岸協議及相關政策之執行、檢討與
 溝通說明,使各界瞭解兩岸交流最新情勢,
 及兩岸人民往來制度與法規之調整,編列資
 訊整理、手冊及摺頁編印、演講、出席、主
 持、交通、場地、餐點、製作影片、影片時
 段費與刊播費等相關政策說明及宣導經費1,
 500千元。
3.為因應解決兩岸交流衍生事務,賡續會同協
 議主管機關辦理兩岸制度化協商相關工作,
 並進行協商前整備,處理協商過程相關事務
 ,編列場租、郵電及其他相關行政支出等經
 費1,327千元。
4.參加兩岸協商相關會議及推動兩岸協議後續
 執行與成效檢討,編列派員赴大陸地區旅費
 1,340千元。
7,917,000
0200 業務費 7,917,000
0203 通訊費 100,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000
0251 委辦費 3,675,000
0271 物品 100,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2,552,000
0291 國內旅費 50,000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1,3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