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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管理科、行政職安科、污水二科、秘書室、水利養護科、水土保持科:污水處理廠營運管理 設施管理科、行政職安科、污水二科、秘書室、水利養護科、水土保持科:截流站及抽水站營運管理 設施管理科、行政職安科、污水二科、秘書室、水利養護科、水土保持科:污水處理廠回饋方案 設施管理科、行政職安科、污水二科、秘書室、水利養護科、水土保持科:污水下水道用戶營運管理 設施管理科、行政職安科、污水二科、秘書室、水利養護科、水土保持科:污水下水道約用人員 設施管理科、行政職安科、污水二科、秘書室、水利養護科、水土保持科:車輛管理及維護 設施管理科、行政職安科、污水二科、秘書室、水利養護科、水土保持科:水利行政 設施管理科、行政職安科、污水二科、秘書室、水利養護科、水土保持科:水利養護 設施管理科、行政職安科、污水二科、秘書室、水利養護科、水土保持科:水土保持 設施管理科、行政職安科、污水二科、秘書室、水利養護科、水土保持科:各科業務 設施管理科、行政職安科、污水二科、秘書室、水利養護科、水土保持科:水源保育與回饋 設施管理科、行政職安科、污水二科、秘書室、水利養護科、水土保持科: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 設施管理科、行政職安科、污水二科、秘書室、水利養護科、水土保持科:職業安全衛生
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承辦單位
設施管理科、行政職安科、污水二科、秘書室、水利養護科、水土保持科
預算金額
1,411,988,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污水處理廠營運管理:污水處理廠操作維護等營運管理。(二)截流站及抽水站營運管理:水利設施、截(匯)流站、抽水站、車行地下道操作營運維護及管理。 (三)污水處理廠回饋方案:辦理污水處理廠回饋方案,提昇居民生活品質。 (四)污水下水道用戶營運管理:污水下水道用戶營運管理資訊系統維護及污水下水道使用規費收入委 託代徵手續費。 (五)污水下水道約用人員:內政部營建署補助辦理污水下水道第六期建設計劃約用人員。 (六)車輛管理及維護:公務車及工程車、特種車輛等統一管理、調派使用、保養修護等行政事宜。 (七)水利行政、水利養護、水土保持等經常性行政業務。 (八)水源保育與回饋:辦理經濟部水利署補助高屏溪、鳳山及阿公店水庫水質水量保護區水源保育與 回饋業務。 (九)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依契約規定支付污水處理廠回收再利用特許廠商營運費。 (十)職業安全衛生:辦理工作場所職業安全衛生業務工作。
預期成果
 (一)妥善處理進流污水、符合排放水質規定、確保環境衛生、提昇市民生活品質。(二)正確使用設備並維護保養、以發揮既有投資功能。 (三)確保營運管理運作正常,以提供用戶良好之服務。 (四)確保水源保護區水質水量安全。 (五)確保工作場所營運工作安全。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09 水土保持 市款1,598,000元,收支併列10,318,000元 11,916,000
2000 業務費 市款1,570,000元,收支併列10,318,000元 11,888,000
2009 通訊費 85,000
郵電費。 1 85,000 85,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6,000
專家學者參加山坡地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等相關業務審查出席
費。
1 76,000 76,000
2039 委辦費 5,363,000
山坡地查報取締所需業務費(區公所協助)。 1 135,000 135,000
辦理水土保持計畫審查費。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
保持計畫審查收費標準」第二
條及「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
工程處代辦水土保持申請書件
委託審查共同供應契約」委託
審查服務費規定,按計畫面積
核算,預計辦理件數如次:
1. 面積0.05~0.2公頃,47,500
元:10件475,000元
2. 面積0.2~0.5公頃,76,000
元:10件760,000元
3. 面積0.5~1.0公頃,142,500
元:12件1,710,000元
4. 面積>1.0~10.0公頃,
210,900元:5件1,054,500元
5. 面積>10.0公頃,215,650
元:5件1,078,250元。(收支併
列)
1 5,078,000 5,078,000
辦理強化土石流防災整備及應變研判執行計畫。 1 150,000 15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6,195,000
山坡地開發利用管理教育宣導所需之教育宣導看板、印刷宣
導品、海報摺頁、各種會議資
料、計畫書、文具紙張、郵電
研習等活動及會議誤餐、茶水
底片、相片沖洗及雜支。
1 240,000 240,000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水土保持戶外教學推廣及多元
化宣導計畫補助辦理113年度
「水土保持戶外教學推廣及多
元化宣導計畫」455千元(中央
補助400千元,配合款55千
元)。
1 455,000 455,000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自主防災訓練管理執行計畫及
自主防災裝備及設備強化執行
計畫補助辦理113年度「自主
防災訓練管理執行計畫及自主
防災裝備及設備強化執行計
畫」5,500千元(中央補助4,840
千元,配合款660千元)。
1 5,500,000 5,500,000
2072 國內旅費 169,000
30公里以上市區及外縣市差旅費。 1 169,000 169,000
4000 獎補助費 市款28,000元 28,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28,000
查報取締獎金發放(依農委會水土保持局91年2月22日水保
企字第0911841185號函)。
1 28,000 28,000